体育运动意外保障计划---海外赛事保险

保险责任:
1、意外身故、伤残,保额10万;
2、意外医疗,保额1万(0免赔,100%赔付);
3、猝死,保额10万;
保障说明:
本产品承保被保人在比赛当天0时至24时参加比赛时发生意外事故。仅限芝加哥、纽约、澳门三个城市,被保险人参加比赛的具体城市以保单所载明的城市为准。
具体责任如下:
意外身故: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意外伤残: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致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中保协发〔2013〕88号)所列残疾之一的, 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所载的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时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的残疾程度不在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之列,保险人不承担给付残疾保险金责任。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所负身故、残疾保险金给付责任以保险单所载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
意外医疗:
被保险人遭受主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在保险人认可的境外合法医疗机构治疗所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0免赔,100%赔付, 被保险人比赛的境外城市以保险合同所载明的城市为准。
猝死: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猝死的,保险人按主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猝死和意外身故仅赔付一项责任。
理赔流程:
平安财险,出险报案(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500)——专业理赔指引——-递交索赔材料——案件审核处理——赔款到账